欢迎来到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官网!

网站首页 标的资讯2022年4月20日拍卖公告

2022年4月20日拍卖公告

参考价: 详情请电话咨询

拍卖时间:2022-04-20


竞买公告

兹定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时在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1.樟[2022]拍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永泰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2.永泰县樟城镇东街百货综合大楼102号(现门牌号:东街路95-2号)、201号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

标的1: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4月19日前(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于2022年4月19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通过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于2022年4月20日9时前与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标的2:有意竞租者请将竞租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并于2022年4月19日17时前与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4月18日★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13328672979 、18965096202

★联系地址:福州市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网址:http://www.fjhxpmh.com/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

                                                                                   2022年4月13日

 

 

 

 

标的1:

樟自然综﹝2022﹞187号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2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永泰县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辖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编号

规划用途

位置

用地面积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每次加价幅度

规划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建设限高

樟[2022]拍05号

工业(金属制品业*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等)

葛岭镇台口村、东星村

56490

1.2≤FAR≤2.0

≥40%

15%≤G≤20%

≤25米

工业50年

932

300

20

1、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按对应建筑基地面积计算)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等建筑面积)。

2、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C1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拟出让地块所对应的准入产业类型的工业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20万元且以2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9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9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2年4月19日16:00时前汇至指定账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2年4月19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进行。

拍卖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3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县园区开发公司负责提供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并接入市政管线。地面杆线和地下管网以及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宗地规划范围存在高差,地势陡峭。竞得人需委托资质单位按规划条件规范要求编制地灾隐患处置专项报告,确定整治方案安全可行性之后方可动工建设。竞得人应当先配套建设地灾隐患治理工程,结合项目总平聘请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配套的地灾隐患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在地灾隐患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竞得人方可申报规划、土地竣工核验手续。

3、竞得人需自行建设挡土墙和实施平整土地,整理的土石方除了项目自用之外,剩余土石方属于国有资产,应接受政府部门的统筹管理,擅自外运、销售处置将涉嫌违反矿产资源法。竞得人需按审定的宗地总平规划委托第三方实施地质勘探,与葛岭镇政府、园区指挥部共同确定平整弃土石方的地质类型和方量。若弃碴属于不可利用的弃土石方,园区指挥部将予以协调弃土受纳问题;若属可以利用的建筑石料,应接受政府统一处置,竞得人应按15元/立方米向葛岭镇政府缴纳资源费,弃碴处置的具体工作由葛岭镇政府负责监督执行。

4、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6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订正式的《交地确认书》。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1年内完成场地平整并开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若违反开竣工期限,应承担土地出让金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若闲置一年不动工,还应缴纳土地出让金20%作为土地闲置费;二年之内不动工,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6、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7、竞得人应出具书面承诺在规定的建设年限内达不到县政府审定的投资强度(200万元/亩)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的,应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

8、竞得人应向永泰县商务局或数字永泰园区指挥部出具《承诺书》,承诺亩均税收标准(10万元/亩),上述承诺书将列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由永泰县商务局或数字永泰园区指挥部予以监督落实。

9、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0、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11、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 1317 5101 0400 1423 0

2、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

账    号: 9010 5110 2001 0000 0244 80

3、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 3505 0161 7007 0000 0589

4、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 1402 0801 2960 1060 741

5、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 4299 7632 5418

6、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 1000 6333 3360 0100 02

7、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

账    号: 9350 0601 0010 4800 05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30日

 

 


 

标的2:

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竞租人:

我方所有的位于永泰县樟城镇东街百货综合大楼部分房地产(原樟城镇东街路1号店面)租赁权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名称:永泰县樟城镇东街百货综合大楼102号(现门牌号:东街路95-2号)、201号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

二、房屋所有权证:樟房权证Z字第1200414号。

三、出租建筑面积:第一层约70㎡、第二层约540㎡,共计约610㎡(四至范围为现租户“永泰县樟城佳丽斯床上用品商店”的经营场所)。标的物具体出租位置、四至范围、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保留价不作调整。

四、出让期限:三年,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

六、拍卖保证金:100000元。

七、用途:租赁物租赁给承租者作商业经营场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八、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我公司及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标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付清。

十、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租金逐年增长幅度定为3%。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二、拍租标的移交及税费承担:由委托方及买受人按拍卖相关文件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因标的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委托方及买受人(承租人)应缴税、费均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标的2现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