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官网!

网站首页 标的资讯2023年11月28日拍卖公告

2023年11月28日拍卖公告

参考价: 详情请电话咨询

拍卖时间:2023-11-28


竞买公告

兹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1月28日上午10:3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https://www.ytxnccqlzfwzx.com/)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1.永泰县葛岭镇黄埔村松材线虫疫木采伐山场约309亩林木资源资产;2.永泰县菜市场门口南湖路等30处共1118面户外广告位一年期租赁权;3.永泰县城峰镇穴利村穴利302号旅游服务站1#厂房及空地五年期租赁权。(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

标的设有竞买人资格要求,具体请详询拍卖人。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16:3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17时前与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11月27日,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13328672979 、18965096202

★联系地址:福州市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网    址:http://www.fjhxpmh.com/★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标的1:

标的情况说明

 

一、标的名称:永泰县葛岭镇黄埔村松材线虫疫木采伐山场约309亩林木资源资产(详见标的清单)。

二、林权证号:闽(2023)永泰县不动产权第0000335号。

三、标的情况:具体情况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面积、树种、蓄积量等与出让人提供的文件不一致,以伐区拨交时现场面积、树种、蓄积量为准),拍卖人和出让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四、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

五、标的起拍价:215000元。

六、竞买人范围:须为企业法人。

七、竞买保证金:20000元。

八、拍卖价款支付方式: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出让人签署《立木销售合同》并向出让人指定账户缴纳全部成交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照拍卖文件的相关约定,由出让人另行通知拍卖公司。

九、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应及时进行伐区拨交,逾期产生的标的损坏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受让后,标的仅限于永泰县域内处置。

十、出让人负责办理采伐证手续。办理采伐证、运输证所需的规定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林木资产从伐区拨交买受人起,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办理转让、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

十二、买受人须合理使用村道,保持村庄道路整洁。若使用村道不当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

十三、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立木销售合同》。

 

 

标的清单

序号

乡镇

林权证号

面积(亩)

地类

林种

树种组成

树龄

平均胸径(cm)

平均树高(cm)

亩蓄积(m³)

小班蓄积(m³)

采伐木蓄积(m³)

1

葛岭镇

黄埔村

闽(2023)永泰县不动产权第0000335号

309

乔木林分

一般用材林

7马3阔+杉

29

19.37

13.91

8.55

2643.2

1688.8

合计

 

 

309

 

 

 

 

 

 

 

2643.2

1688.8

               

标的2:

 拍卖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位竞买人:

一、标的名称:永泰县菜市场门口南湖路等30处共1118面户外广告位一年期租赁权。各标的物的位置或范围等详见标的清单。

二、租赁期限:一年,自《户外旅游广告位租赁合同》签定之日起算。

三、租赁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采取整体出租。

四、租赁用途: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五、标的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按季度支付。具体以《户外旅游广告位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标的起拍价:人民币778461元。

七、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人民币20万元。

八、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九、竞租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具备广告制作及发布资质的广告企业法人。

十、拍卖标的移交: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承租人)按照《户外旅游广告位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物的位置或尺寸、移交时间及方式等以《户外旅游广告位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拍卖标的税费承担:因标的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应缴税、费(包含委托人、承租人)均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

十二、租赁要求:

1、承租人须合法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经营发布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广告;且必须严格按照《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中的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

2、承租人取得广告位置租赁权后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

3、承租人投放的广告内容需报委托人审查,广告内容由委托人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投放。

4、在租赁合同期内,如承租人未能在  30天  内布置完毕商业广告位的,需暂时布置为公益广告。

5、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工作人员在制作、更换、维护广告位时,安全责任由其自行负责,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承租人每年对于租赁物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不少于2次。

6、因承租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出让的广告位租赁权,承租人自行承担损失,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7、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该广告位租赁权。

8、在租赁合同期内,因行政指令等特别需要,承租人应服从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

十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租人应按照本次拍卖标的《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拍卖公司提交意向竞租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报名材料。最终由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意向竞租人资格进行审定,通过资格审定的意向竞租人方可报名参拍。

十四、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1、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竞租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与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本标的物竞租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租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由委托人书面通知拍卖人退至买受人(承租人)。

十六、其他标的具体详细约定以委托人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委托人: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清单:

 

 

标的3:

                 

             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竞租人:

我方所有的位于永泰县城峰镇房地产租赁权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名称:永泰县城峰镇穴利村穴利302号旅游服务站1#厂房及空地五年期租赁权。

二、出租面积:建筑物约1461.2平方米,空地约1240.56平方米。标的物具体出租位置、四至范围、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保留价、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出让期限:五年。

四、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

五、起拍价:1256700元。

六、拍卖保证金:60000元。

七、报名竞拍程序:意向竞买人须提供报名材料递交与我方,通过我方确认的意向竞买人与拍卖人办理竞拍手续。

八、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我方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标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付清。

十、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租金逐年增长幅度定为3%。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拍租标的移交及税费承担:由出让人及买受人按拍卖相关文件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实物移交时,租赁物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宽带等)均由出让人承担。标的实物移交后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因标的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出让人及买受人(承租人)应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立户及房屋维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向拍卖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按照标的拍卖文件的相关约定书面通知拍卖公司。

十三、出让人联系方式:13489080876。

 

                                          永泰文投穴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