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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定于2024年3月15日10时至2024年3月15日10:3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https://www.ytxnccqlzfwzx.com/)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1.永泰县大樟溪莒口拦河闸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物料资产;2.永泰县大樟溪界竹口电站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物料资产;3.永泰县樟城镇北门路58-11、12号店面三年期租赁权。(各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
标的1、2设有竞买人资格要求,具体请详询拍卖人。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买者请于2024年3月14日16:3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17时前与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与地址:13328672979,福州市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网址:http://www.fjhxpmh.com/★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
2024年3月8日
标的1:
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竞买人: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永泰县大樟溪莒口拦河闸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物料资产。
2、标的概况:大樟溪为闽江下游最大的一条支流,位于东经 118°06′~119°14′,北纬 25°27′~26°05′之间,发源于德化县境内的戴云山脉,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德化、永泰至闽侯的江口注入闽江,是闽江干流右岸最下游靠近沿海地区的一条主要一级支流。大樟溪流域面积4843km2,河长234km,天然落差达到950m,河道平均坡降4.06‰。本次灾后清於疏浚范围为大樟溪莒口拦河闸上游库区河段(蹦极上游至欧乐堡下游段),清於疏浚河道长5500m,主要涉及永泰县葛岭镇。根据2019年批复的大樟溪干流(福州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大樟溪莒口拦河闸上游库区段河道规划宽度为182~535m。
3、本次灾后清於疏浚范围为大樟溪莒口拦河闸上游库区河段(蹦极上游至欧乐堡下游段),起止桩号:JK2+600.0~JK8+100.0。规划灾后清淤疏浚主要涉及葛岭镇各沿溪村落,清於疏浚河道长度合计为5500m,清淤疏浚的淤积物约118.1825万m³。
4、物料资产情况:根据《关于永泰县大樟溪莒口拦河闸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设计汇报》及《永泰县大樟溪莒口拦河闸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总平面图》载,永泰县大樟溪莒口拦河闸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总清淤量约118.1825万m³,主要为淤积物。
二、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原则。
三、拍卖会时间与地点:详见《拍卖公告》。
四、起拍价:人民币35572900元。
五、竞买保证金:3550000元。
六、竞买人资格要求与确认:竞买人须是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备砂石方加工资质的企业。通过出让人书面确认的意向竞买人与拍卖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七、出让要求: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出让人签署《物料资产公开出让协议》,并向出让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出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和方式以《物料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约定为准。
3、买受人对标的的疏浚时间截止至进场施工之日起2年内完成。买受人未在有效期限内处置完成的,未处置的物料资产由出让人无偿收回,造成损失的,出让人可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拍卖成交后,永泰县大樟溪莒口拦河闸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若最终物料实际开采总量高于118.1825万m³,则买受人需按出让单价补足相应差价;若最终物料实际开采总量低于118.1825万m³,则不再返还补差与买受人。
5、具体以《物料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约定为准。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为准,若实际与此不同,拍卖起拍价、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本次出让所提供的标的出让文件和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买受人对标的资产自行开挖、堆放、运输、加工等一切事宜,须符合国家、永泰县的相关规定,过程中涉及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若因此产生的所有纠纷和风险隐患,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承担费用。买受人应将开挖料运至竞得人加工厂加工,不得随意堆放及河道加工。
3、因标的出让而产生的所有出让人及买受人应缴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书面通知拍卖人退至买受人。
5、出让人联系方式: 林女士18965099799
林先生13110539710
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标的2:
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竞买人: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永泰县大樟溪界竹口电站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物料资产。
2、标的概况:大樟溪为闽江下游最大的一条支流,位于东经 118°06′~119°14′,北纬 25°27′~26°05′之间,发源于德化县境内的戴云山脉,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德化、永泰至闽侯的江口注入闽江,是闽江干流右岸最下游靠近沿海地区的一条主要一级支流。大樟溪流域面积4843km2,河长234km,天然落差达到950m,河道平均坡降4.06‰。本次灾后清於疏浚范围为大樟溪界竹口电站上游库区河段4500m,主要涉及永泰县梧桐镇。根据2019年批复的大樟溪干流(福州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大樟溪界竹口电站上游库区段河道规划宽度为150~530m。
3、本次灾后清於疏浚范围为大樟溪界竹口电站上游库区河段(汤埕村~明灯桥),起止桩号:JZK3+500.0~JZK8+000.0。规划灾后清淤疏浚主要涉及梧桐镇各沿溪村落,清於疏浚河道总长度合计为4500m,清淤疏浚的淤积物约79.9275万m³。
4、物料资产情况:根据《关于永泰县大樟溪界竹口电站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设计汇报》及《永泰县大樟溪界竹口电站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总平面图》载,永泰县大樟溪界竹口电站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总清淤量约79.9275万m³,主要为淤积物。
二、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原则。
三、拍卖会时间与地点:详见《拍卖公告》。
四、起拍价:人民币16049400元。
五、竞买保证金:1600000元。
六、竞买人资格要求与确认:竞买人须是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备砂石方加工并资质的企业。通过出让人书面确认的意向竞买人与拍卖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七、出让要求: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出让人签署《物料资产公开出让协议》,并向出让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出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和方式以《物料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约定为准。
3、买受人对标的的疏浚时间截止至进场施工之日起2年内完成。买受人未在有效期限内处置完成的,未处置的物料资产由出让人无偿收回,造成损失的,出让人可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拍卖成交后,永泰县大樟溪界竹口电站上游库区灾后清淤疏浚工程若最终物料实际开采总量高于79.9275万m³,则买受人需按出让单价补足相应差价;若最终物料实际开采总量低于79.9275万m³,则不再返还补差与买受人。
5、具体以《物料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约定为准。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为准,若实际与此不同,拍卖起拍价、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本次出让所提供的标的出让文件和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买受人对标的资产自行开挖、堆放、运输、加工等一切事宜,须符合国家、永泰县的相关规定,过程中涉及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若因此产生的所有纠纷和风险隐患,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承担费用。买受人应将开挖料运至竞得人加工厂加工,不得随意堆放及河道加工。
3、因标的出让而产生的所有出让人及买受人应缴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书面通知拍卖人退至买受人。
5、出让人联系方式: 林女士18965099799
林先生13110539710
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标的3:
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竞租人:
我方所有的位于永泰县房地产租赁权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标的名称:永泰县樟城镇北门路58-11、12号店面三年期租赁权。
标的为委托人(出让人)依法依规出租的租赁物。
出租建筑面积约55平方米。标的物具体出租位置、四至范围、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保留价、成交价不作调整。
出让期限:三年。
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
起拍价:118061元。
拍卖保证金:4000元。
租赁物租赁给承租者作合规合法的经营场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不得更改租赁物原状。
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我方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付清。
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租金逐年增长幅度定为3%。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拍租标的移交及税费承担:由出让人及买受人按拍卖相关文件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实物移交时,租赁物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宽带等)均由出让人承担。标的实物移交后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因标的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出让人及买受人(承租人)应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立户及房屋维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租赁期间,如因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或不可抗力原因、另有其他重要用途需收回租赁物,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向拍卖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按照标的拍卖文件的相关约定书面通知拍卖公司。
福建省永泰县粮食批发商场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