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官网!

网站首页 标的资讯2022年9月6日拍卖公告

2022年9月6日拍卖公告

参考价: 详情请电话咨询

拍卖时间:2022-09-06


竞买公告

兹定于2022年9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1.永泰县白云乡北山村青兰片374.8亩林木资产;2.永泰县岭路乡凤落村院坪后山片491.6亩林木资产;3.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汤口尾61号永隆苑1-2幢连接体二层商场01、一层30号及31号店面(现门牌号:汤洋村汤口尾61-28号)和3幢2号店面(现门牌号:汤洋村汤口尾61-30号)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

标的1、2:设有竞买人资格限制,具体请详询拍卖人。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9月5日上午12时前(不含节假日)将报名材料递交至本公司。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买人请于2022年9月5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并于2022年9月6日9:30时前持身份证明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与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标的3:有意竞租者请于2022年9月5日下午17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并持身份证明及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与本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9月5日★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13328672979 、18965096202

★联系地址:福州市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网址:http://www.fjhxpmh.com/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

                                                                   2022年8月30日

 

 

标的情况说明

一、标的名称:1、永泰县白云乡北山村青兰片374.8亩林木资产;2、永泰县岭路乡凤落村院坪后山片491.6亩林木资产。

二、林权证号:樟林证字(2008)第2989号、樟林证字(2006)第0944号;樟林证字(2007)第000277号。

三、标的情况:具体情况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地类、面积、林种、树种、蓄积量等与出让人提供的文件不一致,以伐区拨交时现场地类、面积、林种、树种、蓄积量为准),拍卖人和出让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四、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逐项拍卖。

五、竞买人资格:具有木材采运经营许可的相关资质。意向竞买人向拍卖人提交相关资质材料,由出让人对意向竞买人资格进行审定,通过资格审定的竞买人方可报名参拍。

六、竞买保证金:标的1为5万元、标的2为8万元。

七、拍卖价款支付方式: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三 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指定账户缴纳全部成交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公司转入我方抵做部分成交价款,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八、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应及时进行伐区拨交,逾期产生的标的损坏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受让后,标的仅限于永泰县域内处置。

九、出让人负责办理采伐证手续。林木资产从伐区拨交买受人起,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办理转让、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

十一、买受人必须依法依规经营。保证按照伐区设计文件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进行采伐。标的中的松疫木的伐根高度要在5厘米以下,并在规定时间(2023年2月28日前)内办理了《检疫处理通知单》后方可进行木材运输,疫木运出山场时应在疫木两端横断面喷红漆标记,并保证松原木全部销往(不经过非疫点乡镇)县内正规木材加工厂切片(旋切片或破碎切片、切片厚度0.6厘米以下)加工后办证外运销售。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十二、完成采伐时间:买受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标的物立木采伐。否则,每逾期一天扣采伐保证金500元。

十三、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立木销售合同》(范本)。

现场照片:


 

标的3:

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竞租人:

我方所有的位于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汤口61号房地产租赁权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名称: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汤口尾61号永隆苑1-2幢连接体二层商场01、一层30号及31号店面(现门牌号:汤洋村汤口尾61-28号)和3幢2号店面(现门牌号:汤洋村汤口尾61-30号)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

二、不动产权证(部分):闽(2020)永泰县不动产权第0003670号。

三、出租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1448.24平方米(其中:1-2连接体二楼商场1333.31平方米,一层30号及31号店面(现门牌号:汤洋村汤口尾61-28号)各33.9平方米,3幢2号店面(现门牌号:汤洋村汤口尾61-30号)47.13平方米)。标的物具体出租位置、四至范围、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保留价不作调整。

四、出让期限:三年,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整体拍卖。

六、拍卖保证金:60000元。

七、用途:租赁物租赁给承租者作互联网及电商场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八、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我公司及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标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付清。

十、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租金逐年增长幅度定为3%。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二、拍租标的移交及税费承担:由委托方及买受人按拍卖相关文件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因标的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委托方及买受人(承租人)应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立户及房屋维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十三、买受人(承租人)竞得标的后,须保留互联网众创空间定位不变,服务本县互联网及电商企业,买受人(承租人)须承诺年纳统3家以上社零企业,年线上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