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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定于2024年4月23日10时至2024年4月23日10:3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https://www.ytxnccqlzfwzx.com/)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1.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汤埕养鳗场(含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五年期租赁权;2.永泰县樟城镇北门路58-11、12号店面三年期租赁权;3.永泰县城峰镇龙头路13号武夷澜庭B6#号楼1层健身活动室五年期租赁权。(各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
标的3设有竞买人资格要求,具体请详询拍卖人。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买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16:3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17时前与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4月22日,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13328672979 、18965096202
★联系地址:福州市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网 址:http://www.fjhxpmh.com/★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
2024年4月16日
标的1:
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竞租人:
我方所有的位于永泰县葛岭镇资产租赁权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名称: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汤埕养鳗场(含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五年期租赁权(详见标的清单)。
二、标的为我方(出让人)依法依规出租的租赁物。租赁物所在土地为第三方所有,因此土地的租赁事宜由承租人与第三方另行办理,由此产生的风险和障碍由承租人自行判断和承担。承租人对此无异议。
三、出租面积约711.11㎡。详见位置示意图。标的物具体出租位置、四至范围、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保留价、成交价不作调整。
四、租赁物概况:详见标的清单。意向竞租人须自行了解情况,同意按照拍卖标的的现状承租,其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出让期限:五年。
六、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
七、起拍价:318549元。首年月租金:5000元。
八、拍卖保证金:5000元。
九、租赁物租赁给承租者作合法合规的经营场所。
十、若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我方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标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20000元。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付清。
十三、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租金逐年增长幅度定为3%。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按年支付。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四、拍租标的移交及税费承担:由出让人及买受人按拍卖相关文件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实物移交时,租赁物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宽带等)均由出让人承担。标的实物移交后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因标的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出让人及买受人(承租人)应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立户及房屋维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十五、若买受人(承租人)未能达到环保部门要求,则自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向拍卖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按照标的拍卖文件的相关约定书面通知拍卖公司。
十七、标的的其它文件与本情况说明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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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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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建成时间 |
结构 |
总层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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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公楼 |
1990年1月 |
砖混 |
3 |
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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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宿舍 |
1990年1月 |
砖木 |
1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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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宿舍 |
1990年1月 |
砖木 |
1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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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杂物间 |
1990年1月 |
砖木 |
1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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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堂 |
1990年1月 |
砖木 |
1 |
24 |
|
|
|
6 |
厨房 |
1990年1月 |
砖木 |
1 |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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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洗浴间 |
1990年1月 |
砖木 |
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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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杂物间 |
1990年1月 |
砖木 |
1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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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配电房 |
1990年1月 |
砖木 |
1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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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杂物间 |
1990年1月 |
砖木 |
1 |
12 |
|
|
|
11 |
储藏室 |
1990年1月 |
砖木 |
1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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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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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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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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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结构/材质 |
长 |
宽 |
高 |
建成时间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白苗池 |
砖、砼、黄土 |
14.17 |
14 |
0.8 |
1990年1月 |
口 |
10 |
2 |
成池 |
砖、砼、黄土 |
21.15 |
21.07 |
1.05 |
1990年1月 |
口 |
12 |
3 |
成鳗池 |
砖、砼、黄土 |
21 37 |
21.37 |
1.05 |
1990年1月 |
口 |
5 |
4 |
蓄水池 |
砖、砼、黄土 |
21.37 |
21.37 |
1.05 |
1990年1月 |
口 |
4 |
|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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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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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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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
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竞租人:
我方所有的位于永泰县房地产租赁权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名称:永泰县樟城镇北门路58-11、12号店面三年期租赁权。
二、标的为委托人(出让人)依法依规出租的租赁物。
三、出租建筑面积约55平方米。标的物具体出租位置、四至范围、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保留价、成交价不作调整。
四、出让期限:三年。
五、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
六、起拍价:110976元。首年月租金2992元。
七、拍卖保证金:3000元。
八、租赁物租赁给承租者作合规合法的经营场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不得更改租赁物原状。
九、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我方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标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付清。
十一、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租金逐年增长幅度定为3%。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拍租标的移交及税费承担:由出让人及买受人按拍卖相关文件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实物移交时,租赁物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宽带等)均由出让人承担。标的实物移交后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十三、因标的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出让人及买受人(承租人)应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立户及房屋维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十四、租赁期间,如因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或不可抗力原因、另有其他重要用途需收回租赁物,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向拍卖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按照标的拍卖文件的相关约定书面通知拍卖公司。
福建省永泰县粮食批发商场
2024年4月10日
标的3:
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竞租人:
我方城峰镇人民政府将位于永泰县城峰镇龙头路 13 号武夷澜庭B6#号楼1层健身活动室五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名称:永泰县城峰镇龙头路13号武夷澜庭 B6#号楼1层健身活动室五年期租赁权。
二、标的物为我方依法依规出租的租赁物。三、标的物位于永泰县城峰镇龙头路 13 号武夷澜庭健身房(具体位置详见示意图)。出租建筑面积约 303.89平方米。现状:毛胚。上述标的物具体出租位置、四至范围、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保留价、成交价不作调整。
四、出租期限:五年。
五、出租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
六、起拍价:774433元。首年月租金12156元。
七、竞租保证金:20000元。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承租人)与我方签署《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后,其竞租保证金由我方书面通知拍卖人无息退还至竞得人原账户(即交存竞租保证金付款账户)。
八、竞租人资格条件:自然人或企业法人(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除外)。
九、经营用途:根据该标的物所在地块公开出让时的规划建设要求,该标的物用途为社区服务类活动场所,不得用于其他经营用途。
十、报名竞拍程序:意向竞租人须提供报名材料递交与我方,通过我方确认的意向竟租人与拍卖人办理竞拍手续(我方联系方式:林春祥,联系电话:13215981656、13205919689)。
十一、竞得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申报消防审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我方及拍卖人对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履约保证金(即押金):38000 元,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7日内付清。
十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逐年增长幅度定为3%。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三个月的第一个月10日前缴清未来三个月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四、租赁物移交:由我方与竞得人按拍卖相关文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移交时,租赁物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宽带等)均由我方承担,移交后由竞得人承担。
十五、租赁物税、费:租赁而产生的所有我方与竞得人应缴税费(包含但竞得人不限于水电立户及房屋维修费用)均由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
十六、租赁期间,如因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或不可抗力原因或另有其他重要用途需收回租赁物,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我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永泰县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