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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定于2024年3月28日10时至2024年3月28日10:3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https://www.ytxnccqlzfwzx.com/)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永泰县樟城镇南门路133号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
意向竞买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16:3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17时前与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3月27日,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13328672979 、18965096202
★联系地址:福州市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网 址:http://www.fjhxpmh.com/★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
2024年3月21日
标的情况说明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及各竞租人:
我方所有的位于永泰县樟城镇房地产租赁权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标的名称:永泰县樟城镇南门路133号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
标的为我方(出让人)依法依规出租的租赁物。
三、出租建筑面积约760㎡(包括第一层(101-106)、第二层(201-206)、三层整层)。标的物具体出租位置、四至范围、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保留价、成交价不作调整。
四、租赁物现状:空置。共三层砖混结构,屋面有光伏产业。意向竞租人须自行了解情况,承租后由承租人对承租后相关事宜的风险和障碍自我判断和承担。
五、出让期限:五年。
六、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
七、起拍价:982913元。首年月租金:15428元。
八、拍卖保证金:50000元。
九、租赁物租赁给承租者作合法合规的营业场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十、免租金装修期:一个月。买受人(承租人)装修方案需报永泰县樟城镇人民政府同意方可施工。
十一、若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二、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我方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标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付清。
十四、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租金逐年增长幅度定为3%。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五、拍租标的移交及税费承担:由出让人及买受人按拍卖相关文件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实物移交时,租赁物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宽带等)均由出让人承担。标的实物移交后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因标的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出让人及买受人(承租人)应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立户及房屋维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向拍卖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按照标的拍卖文件的相关约定书面通知拍卖公司。
十七、出让人联系方式:13625090510。
注:我方委托你司公开拍卖上述标的,标的情况说明以2024年3月18日出具的该文件为准。若其它文件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
永泰县樟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